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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比公式问题

S2=30 S4=100
求a1和q

不会做
求解~

游戏比赛概率问题

甲乙两人比赛(一般简单游戏性质),两人技艺相当,实行五盘三胜制,甲先赢了第一盘,后因中途有事不能继续比赛,问甲先赢了一盘,甲能赢下整个比赛的概率?

十年了!!!无人能解此题!!!!用表达式或函数表示以下数列

将自然数分成2个数列,A: 1 2 6 7 9 10 11 14 17 18 22 25…B:0 3 4 5 8 12 13 15 16 19 20 21 23 24…即A中的数为2*奇数的得数和B中的数*2+1的得数;B中的数为2*偶数的得数和A中的数*2+1的得数。用表达式或函数表示A、B数列。谢谢
A∩B=Ф,A∪B=N

可以用多个函数表示

十年了!!!无人能解此题!!!!用表达式或函数表示以下数列

将自然数分成2个数列,A: 1 2 6 7 9 10 11 14 17 18 22 25…B:0 3 4 5 8 12 13 15 16 19 20 21 23 24…即A中的数为2*奇数的得数和B中的数*2+1的得数;B中的数为2*偶数的得数和A中的数*2+1的得数。用表达式或函数表示A、B数列。谢谢
A∩B=Ф,A∪B=N

可以用多个函数表示

dalancai125 的头像

我最近学了 圆锥曲线
感觉学的云里雾里的 完全听不懂
怎么才能更好的理解呢

数 宛若人生

数 宛若人生

柯华庆

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很破很旧的书:《数,科学的语言》,我读她已经十多遍了,每次都给我无穷的思索和掩饰不住的喜悦。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,想把她推荐给所有想对数学有所了解的人。

该书作者丹齐克在数学界和数学哲学界都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人物。本书的标题“数,科学的语言”也很容易使人误认为是专谈“自然科学”的,从而令人文学者望而却步。可是我觉得这本书是用数来诠释人生,所以书名改为“数,人生的语言”或许更恰当些。

从“译者的话”看,苏仲湘先生曾带着极大的热情研读过该书,从中得到的智性上的欢娱或许更甚于我。他认为该书“脉络清明,条理详晰,抑且目光四射,取材广博,兼引文史,庄谐互出。”“内容生动广博,深浅咸宜,专家们可以从中撷取丰富的材料,青少年和一般读者可从中得到对数学乃至文化发展的了解,实可有助于穷搜原委,开阔眼界,丰富学养,剖析学理,有助于学习的探求和发展。”本文试图对贯穿这本书的数与人生的主题作一概要的评述。

人是万物的尺度

人类在进化的蒙昧时期有一种感知层次上的数觉的才能:当在一个小的集合里边,增加或者减少一个东西,尽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减,也能够辨认到其中有所变化。据动物学家观测,有几种昆虫和鸟也有这种“数觉”。但实验表明,不管是动物还是人,数觉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。

那么是什么使我们赢得了用数来表达我们的宇宙的惊人成就呢?丹齐克认为,经历了一连串漫长的特殊的环境,人类在极为有限的数觉之外,学会了另一种技巧来给他帮忙,这技巧就是计数。正是计数,才使具体的不同质的表达多寡的概念结合为统一的抽象的数概念。前者是原始人的特点,后者则是数学发展的前提。

用什么来计数呢依据语言学家的研究, 数学语言的结构,几乎是普遍一致的无论什么地方,人的十根手指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。我们的十根手指毫无疑义地影响了我们数制基底的“ 选择”。除了十进制外,还有其他两种相当普遍的基底, 它们的特征相当普遍地表明了我们计数方法的拟人化性质, 这就是五进制和二十进制。五进制起源于惯用一只手计数的民族,二十进制则起源于计数时手指脚趾并用的原始部族。

然而,从现代数学的观点来看,十进制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,如果让一群专家来选择基底的话。实用家可能坚持要用有最多因数的数,如十二,大博物学家毕封就曾经提议举世公用十二进制。数学家则坚持要用质数,例如七或十一之类作基底,如数学家拉格朗日宣称:用质数作基底有绝大好处!可是,从文化史的观点来看,改变数制的基底,即使可行,也是极不受欢迎的。计数这一人类精神生活的最重要方面之一,是起源于人类自身。设想要是人类没有屈伸自如的手指,而只有两只“不分关节”的秃拳,那么我们会采用什么进制呢?

确定性与不确定性

自然数与ω-规则的哲学探讨

自然数序列概念由来已久,但对它的准确刻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罗素和王浩都对“自然数是1,2,3…等等或重复加1”中怎么解释“等等”和“重复加1”在数理哲学中的重要性和困难性给予足够重视(Russell,p.9;Wang,p.61)。本文尝试从ω-规则的有效性角度解决该问题。
  一、逻辑主义对自然数序列的刻画与ω-规则的有效性
逻辑主义用Peano公设来刻画自然数序列。Peano公设刻画自然数序列概念用了三个基本概念(0,数,后继)和五个公设:(1)0是一个数;(2)任何数的后继是一个数;(3)没有两个数有相同的后继;(4)0不是任何数的后继;(5)任何性质,如果0有此性质,又如果任何数有此性质,它的后继必定也有此性质,那么所有的数都有此性质。
Dedekind认为用数学归纳原理刻画自然数是必不可少的,因为其他四个公理也同样适用于N的每个扩集S,S除了N之外还包含某些任意元t所组成的集合T。为了将t从S中去掉,必须认识到凡属于N的n都是从0开始有穷可到达的。要完备刻画数列N的本性必须定义N为所有具备两个性质的集合S的交(i)0属于S;(ii)对任何k,如果k属于S,则k"也属于S。(Heijenoort,pp.98-103)
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最清晰最著名的例子是ω-规则。假设A(0),A(1),A(2)成立,并且对每一给定的自然数n,A(n)成立,那么{B3N415.BMP}是否真?ω-规则断言从前提A(0),A(1),A(2),…推出{B3N415.BMP}。这好像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规则,但是,后者不是前者的经典的逻辑推论,因为它不能从这个无穷公式集的某个有穷子集推出,而经典逻辑的紧致性定理要求:一个无穷命题集的任何推论也是该命题集的任何有穷子集的推论。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表明:A(0),A(1),A(2),…在形式系统S中可证,因而是真的,由此{B3N415.BMP}直观上是真的,但在经典逻辑却是不可证的。所以,ω-规则不能作为经典证明论的规则来接受。

与圆有关的位置关系

如图,AB是圆O的直径,以OA为直径的圆O1与圆O的弦AC相交于点D,并且BD与圆O1相切,求证:BC等于跟号2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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